(中央社首爾16日綜合外電報導)勒索病毒Wannacry肆虐全球,各方紛紛將矛頭指向北韓,南韓網路安全專家今天警告,恐有更多網路攻擊蠢蠢欲動。

上週末有150個國家的20多萬台電腦受害,被稱作是史上最大規模的網路攻擊。

法新社報導,南韓網路安全公司Hauri主管崔賽門(Simon Choi)表示,這次攻擊使用的程式碼跟之前歸咎於北韓的駭客攻擊有許多相似處,包括鎖定索尼影業(Sony Pictures)和孟加拉央行網攻案。

崔賽門擁有北韓駭客活動相關的大量檔案,他從去年開始就公開警告,北韓有發動勒索病毒攻擊的可能。

他告訴法新社:「我去年就看到有跡象顯示,北韓正準備發動勒索病毒攻擊,或是早就開始這麼做了。」

他舉去年南韓購物網站Interpark超過1000萬用戶資料遭竊的重大攻擊為例,當時駭客勒索價值約300萬美元的比特幣。首爾警方將此攻擊歸咎於北韓情報局。

崔賽門說可能會有更多攻擊,「尤其因為不像飛彈試射或核試爆,他們可以否認參與網路攻擊來開脫責任」。

美國、俄羅斯和以色列安全研究人員都指出,有跡象顯示最近這次網攻可能與北韓有關,不過並無確切證據。(譯者:中央社陳昱婷)1060516





小額信貸試算





民間借貸利息

▲左為前任法國總統歐蘭德,右為現任法國總統馬克宏。(圖/路透社)

中央社巴黎專電

法國新任總統馬克宏就職當天說,「我今晚就會開始工作」,他身為總統,稅前月薪為1萬4910歐元(約新台幣50萬元),和剛卸任總統的歐蘭德(Francois Hollande)一致。法國過去缺乏明確規定,總統本可自己決定月薪,直到2008年才開始法制化。

費加洛報(Le Figaro)引述國會議員杜喜耶(Rene Dosiere)的資料報導,法國本來沒有明文規定總統薪資,自1958年進入第五共和以來,傳統上都是讓總統自己決定薪資,直到2008年前總統沙柯吉(Nicolas Sarkozy,又譯:薩科奇)才把總統薪資法制化。

沙柯吉給人浮誇豪奢印象,媒體常稱他「閃亮亮總統」(president bling-bling)。報導表示,沙柯吉把總統薪資法制化,同時也給自己大幅調薪,前任總統席哈克(Jacques Chirac)月領約8000歐元(約新台幣26萬元),沙柯吉的稅前月薪卻是2萬1300歐元(約新台幣70萬元),增幅達170%。報導還指出,席哈克的薪資全數要課稅,沙柯吉的薪資卻僅有4260歐元需要課稅。

剛卸任的歐蘭德於2012年上任後,替自己減薪30%,稅前月領1萬4910歐元,與總理薪資相同,可依公務員薪資指數微調,馬克宏也依規定領這個數額。

做為對照,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(CNN)曾於2015年調查,全球最富有的12個國家裡,法國總統的月薪排名第7高;當時的美國總統歐巴馬(Barack Obama)月薪為3萬1000美元(約新台幣93萬元)、德國總理梅克爾(Angela Merkel)1萬8000歐元(約新台幣60萬元)、時任英國首相卡麥隆(David Cameron)1萬6800歐元(約新台幣55萬元),都比法國總統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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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小額借款推薦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民間貸款利息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小額信貸條件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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